根据腾冲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腾冲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1. 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新建高压氧舱专项工程作防雷、水、电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试验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GA2025-00045号
3.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4.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详见附件
4. 预算金额:10238.59元
5.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为腾冲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新建高压氧舱(总建筑面积562.53平方米,其中地下193.09平方米,地上369.47平方米)进行防雷接地电阻检测、绝缘电阻检测、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和室内空气质量环境检测。
5.2 采购清单及单价控制价:

5.3 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响应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 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项目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及保证具体服务工作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再收取其他费用。
7.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1. 项目实施地点:腾冲市人民医院院区。
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1 院内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提供副本复印件;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 申请人在院内竞争性磋商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检测单位须具备有效的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资格,并提交相关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等文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院内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 有效的相应检验检测资质资格的相关文件;
5. 提供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6. 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报价表:需包含采购需求所列项目(格式自拟);
9. 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注: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需提交装订成册纸质版(正副本)及U盘(PDF格式)响应文件各一份放置于密封袋并加盖公章。)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tcsrmyyzcb@126.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3. 咨询联系电话0875-5139727;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1. 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 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回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
1.2 地点: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腾冲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7楼招标采购办)。
1.3 联系方式:李老师, 电话:0875-5139727
2. 院内竞争性磋商要求:
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相关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竞争性磋商结果。
3. 院内竞争性磋商规则:
3.1 各潜在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 院内竞争性磋商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 本次以院内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在磋商申请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终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申请人。若最终综合评分相同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或节能产品。
3.4 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满足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满足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3.5 院内竞争性磋商结果由申请人自行在腾冲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查看。
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5142697
纪检监察室:0875-5137558
重要备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件:评审细则(综合评分法)
腾冲市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