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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医院除颤仪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作者:腾冲市人民医院 日期:2025-12-26字体:[小][中][大]来源:腾冲市人民医院 浏览:1529

根据腾冲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议价,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腾冲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tcsrmyy.cn/)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除颤仪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ME2025-00191

3.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综合评分法,投标人需进行二次报价)

4. 预算金额:54000.00元;最高限价:53000.00元。

5. 采购内容及相关需求:

5.1采购内容:除颤仪一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2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响应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 质保期:3年以上。

7. 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设备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其他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后续技术支持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8.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及验收完毕。

12. 项目实施地点:腾冲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2供应商在院内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院内议价将被拒绝。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0%;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同时根据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材料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参加议价的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首轮报价表;

2. 资格审查部分:

2.1 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1)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4 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5 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2.6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

2.8 供应商在院内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院内议价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同时根据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注:

①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的资质证明材料(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如投标人符合该条规定的要求,可自行说明情况或提供承诺函);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4. 技术部分:

4.1技术偏离表: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参数逐条说明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偏离,并提供证明材料。(技术参数重大偏离且影响科室实际使用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技术要求

响应技术要求

偏离情况

技术参数出现偏离的技术原因以及涉及产品对应技术参数的技术材料所在位置(响应文件页码,并请在产品技术材料中进行圈注)







 

4.2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4.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4.4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5.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6. 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注: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每页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需提交装订成册纸质版(正本1份)及U盘(正本扫描件1份PDF格式)放置于密封袋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提供以下资料或证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tcsrmyyzcb@126.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或到腾冲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腾冲市人民医院七号楼六楼)现场报名。

(1)报名表(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 咨询联系电话0875-5139727;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如不能到达现场谈判的可远程电话或视频进行线上谈判,线上谈判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tcsrmyyzcb@126.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情况说明”);报名成功后,因自身原因放弃投标,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提前告知,并将投标放弃函发送至上述邮箱。

5.投标(响应)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需自理。

五、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 项目开启时间:2026年1月5日15时00分(供应商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 地点: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腾冲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6楼招标采购办)。

1.3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办:李老师      电话:0875-5139727

设备科:胡老师          电话:0875-5142379

2. 议价要求:

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相关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 议价规则:

3.1各潜在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议价方式进行,在申请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终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满足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满足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3.5院内议价结果由申请人自行在腾冲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查看。

六、监督

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5142697      

纪检监察室:0875-5137558

重要备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件-除颤仪.docx


 

腾冲市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