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医保[2025)36号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及《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及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文件精神。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针对能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测算,通过对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耗材、折旧、人力资源以及其他消耗成本计算出我院的数据,做出初步方案。经召开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议,各位专家提出意见、建议,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已调整出的价格进行市场对比、本地区市场行业间对比、上级医院间对比、周边医院间对比。同时参照周边同级医院价格,最后做出我院定价方案,现对“亲情陪产”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