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 采购人:腾冲市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租赁梯度放大器采购项目
3. 项目编号:ME2025-00052号
4. 拟租赁的货物说明:1.5T磁共振梯度放大器
5. 预算金额:23000元
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1.5磁共振因梯度放大器模块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基于日常诊疗服务的需要,该设备不能停止工作,加之直接采购该梯度放大器维修预计花费较大。为了节约单位成本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需租赁梯度放大器三个月。经医学影像科多方咨询得知云南瑞派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能够提供梯度放大器租赁服务。
本次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第二条第(一)款:“第7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基于此种原因,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7. 协商会定于2025年5月15日15时00分在腾冲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七楼招标采购办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云南瑞派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慧景园小区23栋901-1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4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参加议价的议价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议价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同时根据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6. 报价表:
6.1 需包含附表一采购清单所列项(格式自拟)。
6.2 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6.3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4 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需提交装订成册纸质版正副本及U盘(PDF格式)响应文件各一份放置于密封袋并加盖公章。
五、议价相关要求
1. 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 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
1.2 地点: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腾冲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7楼)。
2. 议价要求:
议价时,采购人将对腾冲市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租赁梯度放大器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需派熟悉情况的人员参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腾冲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腾冲市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
联系电话:0875-5139727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