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绿色就医通道”畅通方便患者就医,根据《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人民医院停车场过渡期收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腾发改价格〔2022〕720号 ),我院停车场将实行新停车收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23年2月22日7时00分正式启动实施。
二、收费范围
腾冲市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
三、收费标准

四、实施主体
腾冲市人民医院。
五、免费车辆
(一)对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车、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院内工程车辆、氧气运输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六、监督电话:12358或0875—5131472
特此公告
腾冲市人民医院2023年2月20日
编辑:毕贵秋 吴春梅
审核:杨爱华